離線低輻射鍍膜玻璃產品使用說明書
1 產品簡介
離線低輻射鍍膜玻璃,簡稱離線Low-E。是采用離線磁控真空濺射鍍膜工藝,以優質浮法玻璃為基片制備的含有一層金屬銀層,輔以多層耐腐蝕、耐高溫能力強的保護膜,具有反射中遠紅外熱輻射、低的傳熱系數K值、較低的太陽紅外熱能總透射比,從而具有優異的保溫隔熱性能。精確控制的多膜系匹配技術,使得該產品清透,霧度極小,熱穩定性好,可進行熱彎、鋼化、半鋼化或彎鋼化等熱處理。鋼化后的玻璃必須加工成中空玻璃才能使用,使得節能效果不錯。
1.1 產品規格(mm): 2440×3300 2200×3300 2134×3300
2440×3660 2140×1660 2200×3660
1. 2 厚度(mm):4mm、5mm、6mm、8mm、10mm、12mm
1. 3 顏色系列:凈色、淺藍、藍灰、福特藍、威海藍、深綠等。
特殊規格、厚度、顏色可根據用戶需求,提供定制。
2 產品深加工
2. 1 運輸及存放
2. 1.1在運輸及存放過程中,產品的包裝及內部必須防水;保證玻璃包裝內外的溫度一致,防止結露。
2. 1.2存放產品的環境及地點要干燥、通風,防止淋雨、流水等;不能置于陽光下暴曬,防止玻璃受熱破損。
2. 1.3使用升降設備搬運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玻璃邊部受損。
2. 1.4玻璃產品必須防止猛烈的或持續的撞擊。
2. 2 切割
2. 2.1開箱前請檢查包裝是否有漏氣現象,核實生產日期,確認無異常后方可進行深加工生產。
2. 2.2切割臺面必須始終保持干凈,請按照包裝箱上箭頭標示方向開包,膜面朝里放置于切割架上。搬運玻璃時膜面朝向身體外側,防止衣物磨蹭膜面;注意:每箱最后一片產品膜面方向與其它片相反,切割之前請進行翻轉,以確保產品膜面切割時向上。
2. 2.3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干凈、干燥的無塵白紗手套、口罩及護腕等勞保用品;長發女性要戴帽子,以免頭發卷入設備中。
2. 2.4開箱后的產品要求在一個班(8小時)內切割完畢。切割完畢的玻璃必須在8小時內送至下一工段加工,盡量做到時問最短或優先加工。
2. 2.5切割自動除膜的玻璃須保證除膜干凈,無波浪狀毛邊。
2. 2.6切割時要采用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專用切割油,切割油必須是易揮發水溶性的,嚴禁稀釋或混合,刀口油量不得超過除膜寬度。
2. 2.7掰片臺須保持干凈,無碎玻璃。
2. 2.8產品的堆放必須嚴格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依次放架,采用中性紙或自粘小膠木墊隔離。
2. 2.9每次切割須填寫好流程卡,記錄好生產日期和時間。
2. 3. 磨邊和清洗
2. 3. l將皮帶夾持厚度調整至合適位置,要求倒兩角,膜面倒小角。
2. 3.2磨邊用的皮帶必須是光滑的,須用Low-E專用皮帶,時刻保持清潔。
2. 3.3滾輪、夾帶及支撐件在磨邊之前必須被清洗干凈,磨邊后立即清洗并風干。
2. 3.4磨好邊的產品要用潔凈的去離子水沖洗干凈,再進入清洗機清洗。
2. 3.5清洗機的噴嘴出水水壓要合理,出水形狀呈發散狀,保證將水覆蓋整個玻璃表面。
2. 3.6清洗機的毛刷要采用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專用毛刷,毛刷高度要適當。
2. 3.7清洗機的水溫宜控制在30-40℃。
2. 3.8必須用有過濾的吹風機,保證此區域無靜電產生,以免吸附粉塵。過濾棉必須定時更換,一般北方1-3天,南方3-5天需要更換。
2. 3.9玻璃不能在清洗機中有任何的停頓,尤其是刷子在旋轉時;干燥后的玻璃不能有水跡殘留;水箱要定期清理。
2. 3.10檢查流程卡生產時間是否超時,如產品沒有包裝密封,產品放置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
2. 3.11設備必須定期維護,包括上油、校正、維修等,蓄水池定期清空。
2. 4. 鋼化
2. 4 .l采用強制對流式鋼化爐。
2. 4.2鋼化前膜層必須一直向上,防止擦傷。鋼化時必須保持膜面的清潔,有污跡時不能用酒精擦拭。
2. 4.3鋼化前不能用夾具吊運,要避免膜層被油污染。
2. 4.4同批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加工工藝參數宜保持一致。
2. 4.5鋼化工藝參數(參考)
表1 對流輻射爐鋼化參數
產品類型 |
上部溫度(℃) |
下部溫度(℃) |
加熱時間(S) |
5mm離線 Low-E |
700 |
720 |
245 |
6mm離線 Low-E |
700 |
720 |
290 |
2. 5. 搬運
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在上、下片或搬運過程中,必須帶好手套,禁止手指直接接觸膜面,防止唾液、汗水污染膜面。搬運小規格玻璃時,一人雙手握邊或手心托底,大規格玻璃須有兩人以上單手托底或輕抓邊部抬放,盡量不要觸碰膜面(除膜區以外)。
3 注意事項
3. l. 拆箱時,請用戶檢查實物與標識和合格證所標注的等級、系列是否相符,若有不符,請及時與我公司聯系。
3. 2. 不同系列的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嚴禁在同一建筑立面使用。
3.3 熱加工時,如遇到技術問題無法自行解決的,請及時與我公司聯系。
3. 4 熱加工和未加工的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不宜混用。
3. 5 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的等級為合格品時不允許用于玻璃幕墻。
3. 6 整箱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的產品儲存期不得超過6個月(從生產日期開始算起)。
3.7 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中空合片。
3.8 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要置于干燥、潔凈的環境下儲存。
3.9 開箱后,要對箱內剩余的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按照市場初始的包裝方式進行封裝保護。
3.10 由于可鋼化Low-E鍍膜玻璃自身質量問題而造成賠付的,我公司對顧客的合理賠償僅限于產品本身,以更換與原交付產品相同交貨條件的產品或退還等量的產品貨款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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